我國於2019年01月06日正式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意願人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依個人意願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本院為首批推動的醫學中心之一,由社會服務室作為專責單位,結合醫療科和護理部,組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跨專業團隊」。以社會服務室為單一窗口,推動、宣導、諮詢、PRE-ACP、ACP門診預約等,並將流程制度化,制定標準作業程序。本院社服室直屬行政副院長,自2022年起,由社會服務室擬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動計畫』提至院務會議,院方大力支持病人自主權利法之推動,新光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跨專業團隊秉持以病人為中心,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病人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讓善終成為每個人應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