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眼瞼下垂病人
後天性眼瞼下垂病人
提眼肌功能不佳(<6mm)
提眼肌功能正常(>12mm)
提眼肌功能良好(10-12mm)
提眼肌功能尚可(6-9mm)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整形外科由賴春生教授領銜,建構「揭開眼瞼下垂之新視界—眼輪匝肌-前額肌皮瓣(FOOM Flap)之創新治療術式」。眼瞼下垂正常上眼瞼蓋住黑眼球(鞏膜)1-2 毫米,超出謂之眼瞼下垂;成因含先天性與後天性(神經性/肌肉性/腱膜性/機械性/混合性)。治療原則依提眼肌功能及下垂嚴重程度採行縮短手術(提眼肌腱膜、提眼肌、米勒氏肌、眼瞼軟骨板)或懸吊手術(前額肌、眼輪匝肌-前額肌皮瓣)。傳統前額懸吊式手術缺點:容易再發眼瞼下垂、矯正不足、帳篷式畸形、異物反應或被吸收。賴春生教授發明「眼輪匝肌-前額肌皮瓣」(FOOM Flap),2004 年正式命名,2009-2010 於 Ophthalmologica、JPRAS 國際發表。標準化術前評估眼瞼下垂評估表(I/II)。標準化手術原則:提眼肌功能正常(>12mm)採提眼肌腱膜對折;提眼肌功能良好(10-12mm)採提眼肌縮短;提眼肌功能尚可(6-9mm)採提眼肌/米勒氏肌縮短;提眼肌功能不佳(<6mm)採 FOOM Flap 縮短手術。標準化術後評估採用 Souther & Vistnes 1979 評估方法。
賴春生教授發明 FOOM Flap(2004 正式命名)
2009、2010 國際期刊發表
標準化術前評估表 I/II
4 種術式依提眼肌功能客製化
取代傳統前額懸吊式手術缺點
Souther & Vistnes 1979 標準化術後評估
涵蓋多年齡層病人(7-71 歲案例)
涵蓋先天與後天眼瞼下垂
4 種手術術式選擇
提眼肌腱膜對折/縮短/米勒氏肌縮短/FOOM Flap
不限制嚴重度
個別化術後評估
FOOM Flap 手術成功率高
各種術式皆有完整評估表
標準化評估流程
Souther & Vistnes 1979 標準化術後評估
提眼肌功能 <6mm 重症亦可矯正
多元術式滿足不同病情
取代傳統懸吊式缺點(再發、矯正不足、帳篷式畸形、異物反應、吸收)
標準化評估表 I/II 減少失誤
自體組織避免異物反應
4 種術式選擇降低風險
嚴格術前評估
詳細術後追蹤
患者眼瞼下垂矯正成果顯著
多年齡層滿意(7 歲到 71 歲)
個別化術式滿意度高
跨團隊治療整合
美容效果美觀
病人重獲新視界
2009 Ophthalmologica 發表
2010 JPRAS 發表
Souther & Vistnes 1979 國際標準引用
FOOM Flap 2004 國際命名
國際整形外科會議受邀演講
整合美容與功能性手術
引領台灣眼瞼下垂治療新標竿
4 種術式為各國整形外科參考
培訓國內整形外科專科醫師
標準化術前術後評估表廣為應用
對亞洲眼瞼下垂治療貢獻顯著
為國內外整形外科教科書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