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Q 國家品質標章

國家品質標章(SNQ)以實證為基礎,為醫療、生醫、健康與動物用服務與產品建立可信賴的品質與安全標準。

  •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 508 號 9 樓
  • +886 2 2655 7888
  • snq@snq.com.tw

關於國家品質標章

  • 願景與使命
  • 審查團隊
  • 認證時程

認證辦法

  • 醫療服務
  • 生醫產品
  • 健康產品
  • 動物用服務與產品

認證項目

  • 認證服務與產品
  • 獲證機構
  • 品質獎獲獎名單

國際認證合作

  • ICHOM PROMs
  • NSF 認證

品質知識庫

  • 申請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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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Q 國家品質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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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規範

申請範疇

申請須以單一單位之單一服務、技術、流程、產品提出申請。

法規遵循

申請項目須符合相關法令,不得有標示不實、侵權、仿冒或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情事。

申請文件

申請機構提交之計畫書與各式佐證報告須屬實正確。若經查證不實,將取消申請或終止授權,三年內不得再申請,並由申請機構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資料處理

認證單位與審查委員對申請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但所有申請文件、附件與實體產品,無論結果,均不予退還。

退費處理

進入各階段審查流程後,申請單位不得以棄權或退件理由要求退還申請費用。

標章授權

通過認證之項目需於收到正式函文通知後,簽署「SNQ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始可正式使用「SNQ國家品質標章」相關標示。

營養保健

表彰在保健食品、健康食品、營養膳食與特殊營養食品、特殊機能保健原料等領域具卓越表現之產品。

  1. 首頁
  2. 認證辦法
  3. 營養保健

類組與評估標準

申請資格:具備保健食品相關產品之企業與機構
評估標準與權重:
  1. 公司營運 (10%)
  2. 公司名稱、成立日期、負責人、資本額及營業範圍等基本資料
    經營理念與願景、管理團隊組織與人力、員工人力資源、品質管理系統及整體營運績效
    提出市場策略與定位、營運規模、銷售成果、市場佔有率及競爭力
    說明社會評價及公益貢獻實績
  3. 產品特色 (15%)
  4. 說明產品獨特性、創新配方與市場差異化程度
    說明運用技術之關鍵性;若為國內自主研發或採用學研機構成果者,應加強說明以凸顯其價值
    專利型式、申請國別、取得狀態,可包括已取得、申請中
  5. 實用效益 (25%)
  6. 說保健訴求功效之指標成分及其含量,如有進行含量檢驗報告,請附上佐證文件證明
    說明產品之使用方式及每日建議量,並提供已證實之保健效益
    提供已驗證數據、臨床研究結果,並佐以文獻分析佐證資料
    市場銷售數據分析等,請提出近一年銷售額、進口值、出口值
  7. 品質管制 (30%)
  8. - 所有主成分、添加物皆需詳列

    - 需增加附上標示上的成分之原料來源證明(或COA)及驗收品管報告

    - 需附上主管機關規範,應進行之相關食品登錄或追溯系統之證明

    - 應提供品保措施以驗證成分含量(如原料劑量換算、實驗室定量分析等)
    - 製造工廠符合食品FSSC規範,或ISO22000或HACCP

    - 需附上產品QC工程圖(應對原料源頭管理進行說明),如為分段製造,請提供各階段製造的QC工程圖與品管流程,亦或是雙方合作之稽核文件以佐證之
    建立抽樣檢驗機制與明確作業程序,確保各批產品符合一致之允收標準:執行安定性測試以確認及驗證產品保存期限:建立監督與稽核機制,確保品質管理措施持續有效並不斷精進
    說明危機處理原則、架構與流程:並提供顧客申訴紀錄、服務管理與滿意度調查分析
    產品是否符合國際品質與安全標準規範,如:GMP、TQF、CAS、清真認證、GRAS等
  9. 安全與衛生 (20%)
  10. - 使用標示與使用注意事項

    - 營養標示(依衛福部公告之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

    - 此次送審產品批號與效期
    - 指定檢驗項目(包含微生物、重金屬)

    - 主管機關規定之檢驗項目(依產品屬性)

    - 檢驗報告需為一年內,或最近生產批次之檢驗報告,且需由衛福部食品認證實驗室出具

申請時程

線上申請(第一梯次)
3 月-5 月
依年度申請公告辦理
線上申請(第二梯次)
5 月-8 月
依年度申請公告辦理
文件繳交(第一梯次)
5 月31日
所有申請文件需於截止日前完成繳交
文件繳交(第二梯次)
8 月31日
所有申請文件需於截止日前完成繳交
審查階段(第一梯次)
6 月-7月
包含行政審查、書面審查及簡報審查和評審團決審會議
審查階段(第二梯次)
9 月-10月
包含行政審查、書面審查及簡報審查和評審團決審會議
結果公告(第一梯次)
8月
公告「國家品質標章」與「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審查結果;通過國家品質標章認證之機構須簽訂「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授權效期 1 年。
結果公告(第二梯次)
12月
公告「國家品質標章」與「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審查結果;通過國家品質標章認證之機構須簽訂「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授權效期 1 年。
續審申請
次年 7–9 月
認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需提出續審申請,續審項目可同時申請角逐當年度「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

申請文件

適用類組|藥品類、中藥品類、醫療暨保健器材類、醫療週邊服務與產品類、智慧科技類、高齡健康暨長照類、營養保健類、化粧品暨用品類、防疫產品類、動物用服務與產品類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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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申請

    一律採線上申請,請至「SNQ 官網(www.snq.org.tw)首頁」點擊「申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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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寫申請表與下載格式

    登入「申請暨審查資料維護專區」填寫申請表、下載申請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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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費並上傳資料

    依規定繳交申請費用及上傳申請資料,經主辦單位確認受理後始完成申請。

備審資料

  1. 1
    申請同意書

    於線上系統填妥申請表、列印並加蓋單位大小章後,掃描 PDF 檔案上傳。

  2. 2
    申請計畫書

    請依各類組計畫書格式撰寫完成後,以無加密之 PDF 檔案上傳。(文件內容須清楚完整並含相關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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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項目圖檔

    ① 照片 3–5 張(jpg 或 png,尺寸寬 1000 × 高 750px(4:3 橫長方形)以上、解析度 300dpi 以上)。產品類請提供產品去背照,首圖需縮小置中並完整露出,輪廓不可被上下左右邊緣切到產品的任何部位;其他特寫圖則不受此限。技術或服務項目請提供可呈現主題、流程、特色、團隊之照片;營養保健類另需提供產品包裝與標示近照。② 申請單位 logo(jpg 或 png、解析度 300dpi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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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實體(十份)

    請檢附內/外包裝完整且與市面上販售樣式和規格相同之產品;若有不同規格,每種規格各十份,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 508 號 1 樓 SNQ 國家品質標章行政小組 收」。(無實體產品者免附;大型產品請先與承辦人員確認產品檢附事宜。)

申請費用

產品類
NT$ 100,000/每一項目

藥品、中藥品、醫療暨保健器材、醫療週邊服務與產品、智慧科技、高齡健康暨長照、營養保健、化粧品暨用品、防疫產品、動物用服務與產品類。

  • 未通過審查者(含申請資格不符、各階段未通過者,惟資料補件不在此列),將於審查結果公告 30 日內,扣除行政與審查費用三萬元後,餘額以匯款方式退還。惟營養保健類設有兩梯次報名時程,如於第一梯次未通過,為鼓勵精進品質,可於改善後再提出第二梯次審查之申請。

  • 系列產品併案申請費用為:二品項十二萬元,每增加一品項費用增加二萬元。若未通過審查,則扣除行政及審查費用三萬元後,餘額以匯款方式退還。

併案審查

申請單位於同一年度(相同梯次)提出之申請項目,如符合下列條件得採併案申請;併案時需整合系列產品繳交一份完整計畫書(內含各產品之原料規格及相關檢驗報告)。

營養保健類

主要成分種類及含量相同、營養素成分種類及含量相同、保健訴求與功效相同,且為同一製造廠、相同製程生產之相同劑型產品,僅在風味、口味、色澤有所不同。

可併案審查
  • 有機米餅(原味)
  • 有機米餅(蘋果風味)
  • 有機米餅(胡蘿蔔風味)
不可併案審查
  • 好元氣(黃耆)滴雞精
  • 好口胃(九尾草)滴雞精
  • 好神氣(四神)滴雞精
併案審查僅需繳交一份計畫書,申請費用為二品項新台幣十二萬元,每增加一品項增加二萬元。審查通過後,所有併案項目登載於同一份 SNQ 國家品質標章證書及授權約定書;若未通過審查,扣除行政審查費用三萬元後餘額以匯款退還。年度續審時,每項產品續審費用為二萬元。(申請項目是否為系列產品,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認定權)

審查流程

1
行政審查
審核申請資格與類組
檢核文件與佐證資料之完整性
資格不符或資料缺漏者限期補正
2
書面審查
各類別審查委員依審查面向與標準進行書面審查
申請單位須於簡報審查階段回覆書面審查意見
3
簡報審查
評審委員簡報會議與現場詢答
審查委員依面向及權重進行審查評分
決議進入實地審查之項目
4
決審核定
各類組召集人與全體委員共同決議通過「SNQ 國家品質標章」之項目,並核定「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年度得獎名單
各類組以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為限(得從缺)
金獎:總分95分以上;銀獎:總分90分以上;銅獎:總分85分以上

審查與授權

審查結果通知與標章授權

主辦單位分別於每年 8 月(第一梯次)、12 月(第二梯次)以正式書面公文通知審查結果,並同步於 SNQ 官網公佈獲選名單。獲選單位需與主辦單位簽訂「SNQ 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後,該獲選項目始可正式使用「SNQ 國家品質標章」。

抽檢與稽核

  • 審查公告後,主辦單位將不定期至市場通路抽查獲選項目之品質及標章使用情形;若有違反主管機關法令或品質重大缺失者,將取消其標章授權使用資格,並由申請單位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將不定期進行製造工廠實地訪視或書面審查;針對製造工廠位於國外者,另訂實地訪查以外之措施。

續審

申請時程

為確保認證項目持續維持優良品質,自每年 7 月起辦理年度續審作業。申請單位須於授權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申請並繳齊相關資料。

續審效力

通過續審者,得延續「SNQ 國家品質標章」授權資格並參與相關推廣計畫。標章續授權期間為次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角逐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

續審項目得同時申請角逐當年度「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其申請流程依當年度新件申請規定辦理。

逾期未申請

未於期限內提出續審申請者,授權期滿後不得繼續使用「SNQ 國家品質標章」,且不得再提出續審申請。

申請費用

續審「行政作業與審查費用」為新台幣二萬元整。如同時申請角逐當年度「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者,申請費用為新台幣三萬元整。(若續審未通過或角逐獎項未果,不另退費。)

總覽

評估重點:

成份來源、品質管制、製程稽核、安全衛生檢驗、功效性驗證

申請對象:

設立登記之企業與機構(含製造、輸入或代理)

認證價值:

確保產品符合安全與品質標準,促進研發與製造流程精進,提升消費者信任度,並強化在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