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以單一單位之單一服務、技術、流程、產品提出申請。
申請項目須符合相關法令,不得有標示不實、侵權、仿冒或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情事。
申請機構提交之計畫書與各式佐證報告須屬實正確。若經查證不實,將取消申請或終止授權,三年內不得再申請,並由申請機構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認證單位與審查委員對申請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但所有申請檔案、附件與實體產品,無論結果,均不予退還。
進入各階段審查流程後,申請單位不得以棄權或退件理由要求退還申請費用。
通過認證之項目需於收到正式函文通知後,簽署「SNQ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始可正式使用「SNQ國家品質標章」相關標示。
表彰在醫院特色醫療組、醫院智慧醫療組、醫院醫務管理組、醫院醫事服務組、醫院社區服務組和醫院永續發展組的卓越表現。
適用類組|醫療院所類、護理照護服務類、長照機構服務類、公益服務類
一律採線上申請,請至「SNQ 官網(www.snq.org.tw)首頁」點擊「申請認證」。
登入「申請暨審查資料維護專區」填寫申請表、下載申請文件格式。
依規定繳交申請費用及上傳申請資料,經主辦單位確認受理後始完成申請。
於線上系統填妥申請表、列印並加蓋單位大小章後,掃描 PDF 檔案上傳。
請依各類組計畫書格式撰寫完成後,以無加密之 PDF 檔案上傳,計畫書內容以 50 頁為限,附件資料則不限頁數。(文件內容須清楚完整並附相關佐證資料)
① 可呈現服務主題、流程、特色、團隊之照片 3–5 張(jpg 或 png,尺寸寬 1000 × 高 750px(4:3 橫長方形)以上、解析度 300dpi 以上)。請勿拼接圖檔、勿使用簡報截圖、勿上字;如涉及患者/民眾/住民,請去識別化,色調儘量統一;如涉及器材,請提供一張器材特寫照片。② 申請機構 logo(jpg 或 png、解析度 300dpi 以上)。
醫療院所類、護理照護服務類、長照機構服務類、公益服務類
主辦單位於每年 12 月以正式書面公文通知審查結果,並同步於 SNQ 官網公佈獲選名單。獲選單位需與主辦單位簽訂「SNQ 國家品質標章使用授權約定書」後,該獲選項目始可正式使用「SNQ 國家品質標章」。
審查公告後,主辦單位將不定期至市場通路抽查獲選項目之品質及標章使用情形;若有違反主管機關法令或品質重大缺失者,將取消其標章授權使用資格,並由申請單位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主辦單位將不定期進行製造工廠實地訪視或書面審查;針對製造工廠位於國外者,另訂實地訪查以外之措施。
為確保認證項目持續維持優良品質,自每年 7 月起辦理年度續審作業。申請機構須於授權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申請並繳齊相關資料。
通過續審者,得延續「SNQ 國家品質標章」授權資格並參與相關推廣計畫。 標章續授權期間為次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續審項目得同時申請角逐當年度「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其申請流程依當年度新件申請規定辦理。
未於期限內提出續審申請者,授權期滿後不得繼續使用「SNQ 國家品質標章」,且不得再提出續審申請。
續審「行政作業與審查費用」為新台幣二萬元整。如同時申請角逐當年度「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者,申請費用為新台幣三萬元整。(若續審未通過或角逐獎項未果,不另退費。)
特色與創新、安全性、運作品質、效率與成果
醫療照護機構、法人組織或政府機構
精進醫療品質、推動創新、提升病人照護成效、擴大國內與國際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