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 微生物及其毒素與代謝物限量規範
依照草案公告,依照產品類型不同,針對:
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O157:H7、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阪崎腸桿菌、腸炎弧菌、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等,
共12種微生物及其毒素與代謝物進行限量的規範。
而在乳及乳製品以及嬰兒食品兩大類中,有訂定採樣計畫,乳及乳製類需要採樣五件,而嬰兒食品類需要採樣十件,嬰兒食品特別規範在12個月以下嬰兒食用之食品範圍。而採樣計畫中,大部分都是針對致病菌的規範,限量都是陰性,一件檢出都不可以有。
不過有部分是允許落在限量規範中的,比如說規範中的乾酪(Cheese)、奶油(Butter)及乳脂(Cream)等產品的大腸桿菌,需要抽樣五件,可以允許兩件樣品的數值在規範的10-100 MPN/g之間,如有五件有三件落在這區間,或是有一件數值高於100 MPN/g,這樣都是不符合規範的喔。
2020版 總結
食品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中,傳統三菌的總生菌、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的衛生指標菌,幾乎都被轉換成腸桿菌科的評估,腸桿菌科所涵蓋的菌種比大腸桿菌還要多,包含:沙門氏桿菌、志賀氏菌…等,所以對於例行性食品的衛生監測來說,更具代表性。
而增列致病菌規範的部分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乳及乳製品、嬰兒食品以及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的部分,基本上與現行規範無太大差異。
不過,生鮮即食食品及生熟食混和即食食品類、冷凍食品與冰類以及其他即時食品類等三大類,依照產品特性,都增加了不少致病菌的要求,如生菜沙拉需要做大腸桿菌O157:H7、冰淇淋需要做沙門氏菌、泡菜需要做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而飲料類反而大部分類型只要做腸桿菌科就解決了,與現行全部需要驗沙門氏菌的狀況有些差異,因此個別產品詳細規範還是要看草案內容仔細確認。
2020版 第二版本草案 降低複雜度與業者成本
近年食物中毒的案件依舊頻頻發生,這次更新版的草案,其實已大幅降低複雜度以及業者的成本, 明確訂定規範,進一步的要求食品業者針對致病菌進行管控,保障產品品質以及消費者的安全,減少急毒性的微生物風險發生。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036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