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自98年4月成立「醫療爭議案件審議小組」,107年更名為「醫療糾紛關懷小組」,持續推動「預警偵測及溝通關懷」模式,成員包含醫師、護理、心理師、社工師等主管及律師,事前關懷介入與預防,釐清相關醫療照護過程及家屬可能之疑義;另由醫療團隊或專責社工做密集後續關懷慰問工作,舒緩病家情緒,改善醫病關係溝通,避免進入訴訟程序。此外,本院運用精神專科醫院優勢,主動關懷員工心理狀態,讓員工感受到背後有力量支持。
當事件牽涉法律問題或司法訴訟時,本院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可提供法律諮詢,幫助員工早日度過危機;後續如需精神或醫療費用補償,則由員工自助發起之醫療互助金來彈性與及時運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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